汕頭大學2024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含23年錄取分數線)
2024年02月27日一、學校簡介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學,也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
學校設有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法學院、商學院、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碳中和未來技術學院)、數學與計算機學院、國際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14個學院,并設研究生院和9個住宿學院(書院)。面向全國(含港澳臺地區)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生。
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2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7個;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學科5個,廣東省重點學科8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2個,廣東省名牌專業4個,廣東省重點專業7個,形成了從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學校圍繞“有志、有識、有恒、有為”的育人目標,堅持以學生為本,持續進行大學管理體制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辦學水平得到國內外認可,知名度越來越高,國際影響力持續擴大,多次入圍世界權威大學排行榜,連續進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關排名,2024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居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52位。
學校實行國際基準學分制,實施英語提升計劃,學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職應聘時具備更強競爭力。拓展國際交流合作,目前學校已與美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法國、日本、俄羅斯、澳大利亞、德國等30個國家和地區124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學術交流合作關系,同時積極邀請眾多國內外一流大學的知名學者到校訪問,為師生開設課程、講座。
熱誠歡迎華僑、港澳臺學生第一志愿報考汕頭大學!
二、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20人,招生專業名稱詳見《汕頭大學2024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本科專業目錄》,最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公布的為準。
三、報名、考試和志愿填報
考生須報名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eagd.edu.cn/lzks/。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以及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答題方式、志愿填報事項要求等詳見《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網址:https://eea.gd.gov.cn/lhzs/index.html)。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上(http://zs.stu.edu.cn)《汕頭大學2024年設計學類專業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術科考試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不得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1.文史類、理工類專業的錄取規則是: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總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物理、化學、中文、英語各科成績高低排序,文史類考生按中文、歷史、地理、數學、英語各科成績高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2.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是:按照汕頭大學專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課總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二)投檔與錄取
7月初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施。實行網上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相關要求詳見《汕頭大學2024年華僑港澳臺本科新生入學報到注意事項》。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學費和雜費
被我校正式錄取的新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2024級新生收費標準:
(一)學費
文史、理工類專業:5510—766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詳見《汕頭大學2024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本科專業計劃》。
(二)住宿費
按政府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七、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八、其它
被我校錄取的華僑及港澳臺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下載電子成績證書。也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
九、聯系方式
(一) 聯系地址:中國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 郵政編碼:515063
(三) 聯系人:陳老師、區老師、張老師
(四) 電話:86-754-86503666、86503665、86502403
(五) 傳真:86-754-82510510
(六) 電子信箱:o_zsb@stu.edu.cn
(七) 學校網址:www.stu.edu.cn
(八)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十、本招生簡章如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則以上級規定為準。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招生就業處承辦。
汕頭大學 華僑港澳臺聯考錄取最低分數線 / 排位:
2008年,心葉創始人兼校長張志軍,教了1名香港2名臺灣籍學生聯考數學,就此開始了港澳臺聯考課程之路。
2010年底,心葉教育港澳臺聯考全日制課程開始,從2011屆全日制2人周末班3人,到2023屆港澳臺聯考全日制班71人周末班15人,全日制班人數逐年增加。2011屆至2023屆,13屆一共培養學生847人,其中清華大學2人,北京大學9人,上海交通大學20人,復旦大學14人,中國人民大學3人,浙江大學7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1人,南京大學18人,武漢大學29人,同濟大學18人、上海財經大學22人,北京航天航空大學15人,中山大學19人……,其中650分以上有61人,600分以上241人,高分比例居全國之首。2018屆,心葉七校班李享問鼎當年理科全國狀元。2020屆,心葉七校班李卓問鼎當年理科全國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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